▲圖為桃園分署日前拍賣BMW大型重機。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桃園分署提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15歲的少女和一名徐姓男子交往,2016年3月間偷走姑姑132萬5000元的現金,將錢拿去買重機、金戒指等,之後被判保護管束,徐男則被控竊盜和性侵判刑,但等她保護管束結束後,徐男懷疑她另結新歡,因此留言恐嚇「一起死吧!」台中高分院二審判刑3個月。
判決書指出,該名少女2016年3月15日凌晨2點多,從苗栗縣姑姑家偷走132萬5000元後,和徐姓男友離家出走,並發生多次性行為,少女姑姑報警後,警方在3月20日將人逮捕,現金已經花到剩下27萬多元,都拿去買金戒指、重型機車(58萬5000元)、小狗(1萬元)、手機、電腦等物品。
少女之後被裁定保護管束,徐姓男子則是被控告性侵和竊盜罪嫌,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6個月全案確定,不過她被釋放之後,徐男懷疑她另結新歡,同年6月間到她臉書留言,「一起死吧!」等恐嚇話語,讓她覺得害怕因此提告。
徐姓男子在庭上供稱,「我認為她另結新歡而情緒激動,留言只是情緒宣洩,要她注意我的存在,沒有恐嚇的意思,事後她也有用LINE傳送『愛你』的訊息及愛心圖案給我,她以前也有要求我帶她離家,只是順著她的話說。」不過少女卻說,當初已經決定跟徐男分手,也已經封鎖連絡管道,但對方卻一直留言,「我是誰,你應該知道」等話。
少女表示,「傳愛心圖案是為了敷衍,因為我們在一 起時,我有問過他,我們分手會怎樣,他說他一定會把我的家人怎麼樣,他說要死一起死…怕他拿刀殺我或是對我家人不利。」二審法官認定,徐姓男子所說的是卸責之詞,因此依照恐嚇罪判刑3個月,可以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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