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吳姓女子2014年12月參加旅行社的越南旅行團行程,期間張姓男子因為弄丟護照請團員吃芭樂賠罪,她只是和其他人討論一下台灣的水果比較甜等話題,對方就朝她的胸口連丟兩顆芭樂,導致心臟遭到重擊,至今仍未痊癒,氣得求償215萬元。不過,張男反駁,當時路況相當顛簸,要連兩下都丟中左胸口,就連職棒投手也不可能辦到,況且如果力道真的大到可以從前胸貫穿到後背,那吳女的肋骨早就斷了好幾根,哪裡還能在車上跟他吵架。
吳女指控,2014年12月18日至26日她跟團到越南旅遊,當月23日下午搭船遊覽時,因為張男的護照掉了,整船又調頭回去,幸好後來順利找到護照,對方則應女導遊要求購買當地的芭樂請團員們吃,就當是賠罪道歉,一上車也講明「剛剛耽誤大家時間」,接著就提著袋子走到每位團員面前,當時她有拿了一顆硬芭樂。
▲吳女指控遭張男用芭樂砸傷胸口。(示意圖/記者戴榕萱攝)
後來張男說芭樂還有剩,吳女與陳姓友人又再拿了一顆,這時兩人在聊天時提及「進飯店洗了再吃」、「剛果販切試吃的不甜,還是我們台灣芭樂較甜」,對方一聽就不高興了,還插話嗆「請妳們吃還嫌,還我」。兩人一開始沒有理會,但張男堅持討回芭樂,吳女一生氣就回說「還你」,沒想到芭樂卻掉了,對方還立即撿起來朝她丟擲,正巧砸中左胸口,力道之大從前胸貫穿到後背,讓她痛到叫不出聲且無法呼吸,接著又聽到友人發出一聲驚叫,她嚇了一跳張開雙手,卻二度被芭樂重擊左胸。
吳女聲稱這兩下重擊傷到肺臟、心臟還有神經,看遍中西醫至今都還無法痊癒,學音樂的女兒聽聞此事竟在獨奏會前崩潰,不得不休學,在加拿大苦讀3年半卻拿不到大學文憑,一度悲憤厭世,因此決定向張男求償21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及因傷的工作損失等費用。
▲張男跟團到越南旅遊,卻與團員發生爭執。(示意圖/資料照片,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張男反駁,吳女拿到芭樂之後就一直嚷著要吃榴槤,一會兒又嫌他小氣,一路謾罵搞得大家都很不安寧,他請客本來只是好意,被罵成這樣心裡當然不舒服,回頭嘀咕一句「不喜歡吃就不要吃嘛」,對方竟然就把芭樂扔過來,他一時生氣才會撿起來回擊,但是當時路況顛簸,就算是職棒投手也不可能連續兩次都打中同一部位,「如果力道真的可以貫穿胸背,那她(吳女)的肋骨早就斷了好幾根,哪還能在車上跟我吵?」
對此,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吳女在刑事部分也有提告,但證據不足;而張男丟擲芭樂確實造成對方胸壁挫傷,這部分有醫院的診斷證明佐證,日前判處他須賠償6萬元精神慰撫金及醫藥費,其餘賠償請求均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