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手,小三回頭討債。(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40多歲男子和小三長期都背著家人在外幽會,結果分手後因借貸鬧進調解委員會。小三拿出借據要求男子清償,但男子卻認為該筆錢是買補藥來重振雄風,小三「用到也享受到」,應負一半費用;由於小三怕事情鬧大,最後同意「自行吸收」,以5萬元調解成立。
據《自由時報》報導,這起罕見調解案的男子和小三其實都各有配偶,因此調解時採取保密方式進行,男子坦承向小三借10萬元,但用途是因有次騎車摔傷,導致「力有未逮」後遺症,是對方主動借錢讓他去買補藥及看醫生,主張「她有用到也享受到」,應負擔一半費用。
最後,雙方在調解委員會中多次爭執不下,由於男子的財務不夠寬裕,加上小三擔憂事情鬧大,最後才同意退讓,以5萬元調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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