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牙爽中獎!隔天上班統計完...幸運哥被告知「100%從薪水扣」

▲沒想到還有比原po更慘的例子。(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沒想到還有比原po更無奈的例子。(圖/翻攝自爆廢公社)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年關將至,許多公司都會舉辦尾牙,其中員工們最期待的莫過於抽獎活動,但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不過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中獎了卻笑不出來。一名網友今po文表示,抽中現金獎被扣17%,不過還有人更慘,隔天公司統計完金額,直接從薪水裡扣。

網友在「爆廢公社」po出中獎紅包袋,並問道「請問尾牙抽到獎金3500,隔天回公司領獎金時被告知,這筆公司不報稅,所以扣17%,這個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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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網友紛紛回應,「太摳了吧」、「乾脆不要包了,什麼鬼」、「不報稅,為什麼要扣17% ?」、「我同事抽到3萬超爽,全領」、「一定很多人都沒開過公司、不懂會計,公司一樣支出,你又不能開發票給公司,這筆也不算是薪資,扣掉政府收的17%營所稅,實際上是3500x1.17=4095元」。

▲▼尾牙,聚餐,春酒。(示意圖/記者柯沛辰攝)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柯沛辰攝)

另外,還有人分享更無奈的經歷,表示「我之前待的健檢中心,尾牙禮金拿完隔天統計拿多少,要從薪水扣咧,樓主才扣17%很好了,哥被扣100%呢」、「我們超過2000都要扣QQ」。

財政部規定,當獲得摸彩獎金或獎品時,所得人如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給付全額扣取10%,但每次中獎獎金或獎品給付額在2萬元以下者,免予扣繳;對同一所得人全年給付額不超過1千元者,並得免填報免扣繳憑單。

若所得人如為非居住者,按給付全額扣取20%。財政部指出,公司行號提供摸彩之獎品如係購入者,應以統一發票或收據之金額為給付額;如係自行生產製造,則以製造成本為給付額,依前揭規定扣繳率辦理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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