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遭監聽柯建銘向黃世銘求償 二審獲賠32萬5千

▲▼1.8立法院臨時會,政黨協商,柯建銘。(圖/記者季相儒攝)

▲柯建銘向黃世銘求償案,二審仍勝訴。(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中,黃指稱前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接受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針對立委柯建銘的案件不提出上訴,讓柯建銘無罪確定。黃世銘之後被以洩密罪判刑1年3個月定讞。至於柯建銘則向黃世銘求償,一審柯獲賠62萬元,案經上訴,二審高院7日改判32萬5千。可上訴。

本案案發於2013年9月初,當時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針對柯建銘的電話進行監聽,發現柯建銘與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通話後,由王金平向當時的法務部長曾勇夫關說,要求承辦柯案件的林秀濤不要上訴。而之後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就把林秀濤找進辦公室,「該上訴就上訴,該不上訴就不上訴」。最後檢方放棄上訴,柯建銘無罪確定。

黃世銘隨後向前總統馬英九報告此事,引發馬王九月政爭。黃世銘最後被依照洩密罪判刑1年3月定讞。而他遭判刑後,柯建銘就對黃世銘提出民事訴訟,求償456萬餘元。一審判決黃世銘敗訴,須賠償62萬元,雙方均上訴二審。

高院二審開庭時,黃世銘拒絕賠償,認為柯雖然主張隱私權受損,但他向總統報告的行為,關係到憲政危機、公共利益,所以他監聽的行為,不須賠償。另他也向法官呈報,目前退休月俸每個月約16萬元,之後會大幅減少;他也代替柯向法官報告,指稱柯建銘年收入超過900萬元。全案於7日宣判,高院還是判決黃敗訴,但重新審酌雙方財力後,改判賠32萬5千。

黃世銘除本案外,林秀濤也對他起訴求償,一審判決林獲賠30萬,二審改判10萬。但黃又提出再審,目前仍由高院再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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