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保戶非親簽索退1800萬 南山人壽:已還全部保費

▲▼南山人壽總部。(圖/記者李蕙璇攝)

▲南山人壽總部。(圖/記者李蕙璇攝)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南山人壽保戶近日以被保險人非女兒親自簽名及業務員招攬不實,主張購買10年的投資型保單無效,退還全部保費1800多萬元。目前南山人壽已與保戶和解歸還全部保費,並將向離職業務員求償,但業務員得知後則喊不公,考慮透過司法爭取自身權益。

離職業務員表示,他承認沒有看到被保險人簽名。當時他拿要保書給要保人簽名,被保險人不在家,就把要保書留給保戶。後來接到保戶通知說女兒簽好了,他去拿要保書時曾說須見到女兒確認親簽,但保戶說她忙碌不方便,業務員只好聽信所言,以此辦理保單。

而對於指控不實招攬部分,該員說他是以公司教育訓練內容印製DM向保戶說明,告知投資型保單的風險須自行負擔,基金報酬率有可能會8%,但也有可能虧損到-8%。如今公司未查明就逕行和解,然後又要求業務員賠償,卻未先透過司法,鑑定被保險人簽名為誰簽的?以及查清業務員真如保戶說的不實招攬嗎?應該等釐清責任後再追究。

據悉,該案的保戶於2006年起購買投資型保單,並將原來的傳統型還本終身壽險的保單轉到投資型保單,陸續共買了9張、保費1800多萬元。期間,保戶也陸續贖回基金等,領回1400多萬元。

招攬此案的業務員說,他和太太當時都是在南山人壽當業務,太太原本就已服務保戶多張傳統型保單,他自己也和保戶一家熟稔,會協助保戶申報所得稅及其私人工作上的事情。

2006年南山推出投資型保單時,他和另一名都是有投資型商品保險證照的同事多次向保戶推薦商品,並親自見到要保人簽名,保單的帳戶價值通知函會定期寄到保戶家中。

後來2008年金融風暴時,他還詢問保戶是否有看到帳戶價值,保戶也說有,而且陸續辦理基金贖回等保單多項事項,都未聽保戶抱怨他說有招攬不實。後來保戶有反映說希望他能退佣金,便匯款40萬元給保戶。

直到去年(2017年)6月,突然接到公司電話通知接到保戶申訴之案並趕回公司開會,他也在保戶面前說明承攬內容皆是依公司教育訓練說明的。

而保戶說業務員招攬時有說投資型保單是類似定存的保單,可還本、還會每年固定8%利息,業務員對此則加以否認,根本未如此說明。

南山人壽表示,去年收到保戶申訴之後,即啟動了解與調查相關事件過程,同時也向業務員了解其保單招攬過程。

經調查了解,業務員於招攬過程中確實有瑕疵,每年保戶所收到之金額為業務員自保戶的保單中所贖回之金額,即如保戶所說的有8%利息,而業務員也曾從自己帳戶中匯款給保戶。

基於這些原因,公司同意將保單自始契撤,退還保戶所繳保費,以保障保戶之權益。

南山人壽還說,對於業務員招攬作業,將依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予以處理,並且向業務員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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