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妻向友人訴苦,和丈夫關係的像室友、同學,同住卻用LINE聯繫。(圖/翻攝免費圖庫pakutaso)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40多歲林姓政府官員結婚13年,膝下無子。林妻指控,兩人8年來完全沒有性行為,關係像室友一樣,「你不覺得你這樣很折磨我嗎」、「這真的不是8天、8個禮拜,這已經是8年的時間了」,訴請離婚。高等法院認為,兩人的婚姻已「空殼化」,若維持徒增痛苦而已,因此判准。
林妻主張,兩人在2003年結婚,但丈夫婚後以各種理由拒絕與她發生性行為,嘿咻次數寥寥可數,結婚之初每年僅1、2次,2011年後完全無性行為, 導致生兒育女願望落空,多次溝通均被冷漠以對;丈夫經常性晚歸,逃避此問題,未有任何改善,對她無關愛之情。她說,兩人雖同住一屋簷下,幾無互動、交談,僅以電子郵件及通訊軟體LINE簡易聯繫,無情感交流。
林妻對丈夫說,「可是我覺得這真的不是8天、8個禮拜,這已經是8年的時間了,你現在說你要調整改善,我真的找不到一個理由,我為什麼要繼續這樣過」、「我為什麼到後來不得不跟我爸媽講這樣的事情,我再不跟他們講,我真的會瘋掉。每天晚上我這樣子,跟你好像沒事的樣子,跟你躺在同一個床上掉眼淚」。
▼林妻指控,2011年後和丈夫完全無性行為, 導致生兒育女願望落空。(圖/達志/示意圖)
林妻的友人證稱,林妻跟她說覺得和丈夫關係像室友、同學,且林覺得夫妻關係不一定要有性生活才叫夫妻;她建議林妻帶林去積極治療,但林妻稱林逃避此問題。
林妻的母親證稱,女兒跟她說,和丈夫結婚這麼久了,一直沒有性生活,想要分手,「我覺得晴天霹靂,問為何這麼久才告訴我,女兒說怕我與我丈夫受不了,我知道後不知如何向丈夫開口。」她說,40幾年來沒看過女兒這麼傷心、痛苦;她也有勸女婿,「你們結婚這麼久了,有名無實的婚姻,大家都很痛苦,要大家好聚好散,人生還很長,勇敢得面對這件事。」
但林男說,婚後因家庭經濟因素,與岳父、岳母同住,並無足夠隱私或私密空間,或多或少有無形壓力存在,但1個月仍約有3、4次性行為;2011年,母親得膀胱癌,為照顧母親,該段期間確少有性行為,但在母親過世走出喪母傷痛後,已逐漸回復性生活。他也說,兩度到醫院檢查性功能,各項指標都正常。
一審士林地院認為,夫妻間尚無「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因此判林妻敗訴。不過,高等法院認為,林男未能積極正視妻子對性生活及生兒育女問題的關注,經年累月導致雙方內心愈離愈遠,婚姻發生破綻,林難謂無可歸責之處;兩造婚姻已空殼化,勉予維持有違婚姻的互信、互諒、互愛、互相扶持的真諦,徒增痛苦而已,因此判離。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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