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守山先前任職於新光醫院,卻遭指控詐領健保。(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腎臟科名醫江守山先前遭指控利用門診機會,偽造公司44名員工的病歷內容,詐領健保費台幣12多萬元,事後遭新光醫院解職,也被士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江守山仍否認犯行,江的辯護律師則主張,那些員工都向江詢問過健康問題,江對他們義診後才開立健檢單,是檢方誤解義診程序。
檢方起訴指出,江守山2013年任職腎臟科主治醫師期間,因不願自費幫自己經營的國際機能食品公司員工健檢,向44名員工謊稱有免費健檢福利,收取健保卡,濫用醫師門診職權,偽造病歷內容,利用門診機會過卡,並開立健康檢查的醫囑,讓員工不用自費就可到新光醫院接受健檢,共有35人持檢驗單到院檢查,共計12萬餘元。
當時江守山反駁,是員工自己要看診,不是要健檢,且旗下員工有100多人,若是健檢怎麼可能只有44人,且每個人檢查項目也不一樣;偵查期間,他仍堅稱,自己沒有犯案,平常就知道每個員工的健康問題,所以才沒有看診就製作病例,但內容並非不實,更反控是新光醫院因為他年紀大,才隨便找藉口要他離開。
士林地院今開庭,江守山仍否認犯罪,辯護律師則主張,江守山的公司共有120多名員工,卻只讓44人去接受檢查,是因為員工向江守山詢問健康問題,江守山義診後,確定身體有病況才會開立健檢單,讓他們去新光醫院檢查,病歷沒有偽造,「是檢察官不懂義診程序,才會誤解。」另外還向法院聲請傳喚42名員工到庭作證。
▼江守山至今仍堅持否認罪行。(圖/翻攝自江守山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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