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保險局今天(13日)宣布將修訂「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未來資產1兆元以上的保險公司,都需要獨立資安單位,且需設立資安長跟法遵長,將於3月份上路。
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這次保險業內稽內控辦法修正,主要集中在資安、法遵、吹哨人三大面向。在資安部分,要求前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資產總額,達新台幣1兆元以上的保險業,須設立獨立的資安專責單位及主管,並指派協理以上職級擔任資安長。
此外,也明訂資產總額達1兆元以上的保險業,應設置獨立專責的法令遵循單位及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法遵長層級需要副總級以上,且不得兼辦法務,或其他與職務有利益衝突的業務。法遵長不以保險業為限,可以包含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的資歷。
根據保險局統計,目前資產超過1兆元的保險公司共有7家,包括國泰人壽、南山人壽、富邦人壽、新光人壽、中國人壽、台灣人壽跟三商美邦人壽。
在吹哨人部分,不限保險公司資產規模,所有保險公司都應建立內部檢舉制度,並於總機構指定具職權行使獨立性的單位,負責檢舉案件的受理及調查。但考量設立檢舉機制,需要有一定期間,明定於內稽內控辦法發布後,6個月內須建立內部檢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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