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網友提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18歲的女子林淑萍,2009年和朋友到蘇澳內埤海邊玩水時溺斃,當時救她的警員張棨硯也不幸溺斃,不過她的遺體至今都沒有找到,家屬7年後原本要申請死亡宣告,屏東地院卻查出她的健保卡在4年前還有使用紀錄,而且是到家鄉的眼科看診,讓家屬又燃起一絲希望。
林淑萍2009年10月間和2名友人到南方澳內埤海邊遊玩,當時她背對海浪沒有注意到,隨即被捲入海底,張棨硯發現後立即下水救人,無奈最後尋獲張棨硯遺體,而她的遺體至今都沒有尋獲,按照民法規定,失蹤滿7年可以申請死亡宣告,林淑萍姑姑說,「家人忍痛等到超過8年才到法院,但屏東法院卻查出林淑萍沒有退保的健保卡,在4年前還有看診紀錄當然還是抱一絲希望。」
屏東地院查出,林淑萍在落海失蹤的前一年曾到東港某間眼科診所看結膜炎,2009年落海失蹤,但4年前她的健保卡還有使用紀錄,是她在家鄉熟悉的診所看診,而且看的病歷也是結膜炎,不過監視器已經無法調出當時影像。警方則表示,如果是盜用,跑回家鄉看診的機會不大,該案目前仍有許多疑點,會持續清查,讓案件能有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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