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男趁四下無人時,潛入好友姊姊房間強行硬上。(圖/翻攝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趙姓男子2001年5月1日到友人家聚會,利用好友外出購物的機會,偷潛入對方姊姊房間強行硬上得逞。事後,被害人拿著趙男擦拭過的精液的衛生紙報警處理;桃園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期間還必須接受治療。
案件審理期間,被害者指控,趙男綽號小新,是弟弟的朋友,但是兩人並不認識,事發當天凌晨3點多,當時房門沒鎖,在家中熟睡,突然對方就壓了上來,「驚醒後我有反抗,但對方力氣大到我無法推開、無法反擊,也無法呼吸」,就慘遭強制發生性行為了,我便拿著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報案。
對於被害人的指控,趙男承認有到好友住處,且也有與女方獨處,但是否認有進行性侵的行為,還稱與被害人曾經交往過,但是絕對沒和女方發生過性行為。
法官依據被害人說詞、證物等證據,加上被告先前也曾犯過2件妨害性自主案,且經判刑確定,因此認為趙男有進行性侵行為,並依強制性交罪判將他判3年10月,且應於入監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治療,其期間至治癒為止,但最長不得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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