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七成不可移動文物「無人管」 官方立法屬地追責

▲甘肅七成不可移動文物“無人管” 官方立法屬地追責。(圖/中新網)

▲甘肅酒泉市瓜州縣境內的鎖陽城遺址。(圖/中新網,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甘肅有超過七成不可移動的文物長期處於「無人管理」的情況,對文物的保護形成很大的困境。甘肅省文物局日前表示,將組織指導縣級文物部門準備整理行政區域內不可移動文物的具體情況,確定每處不可移動文物的安全管理直接責任單位,並於半年內向社會公布。

據統計,甘肅16985處不可移動文物中,目前只有181處設立了專管機構,佔比僅1%多,加上有使用人、管理人的也不足30%,剩下的文物都處在無人管理的「真空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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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新網》報導,甘肅省文物局局長馬玉萍表示,對於超過70%處於真空狀態的文化,就是沒人管的文物,直接責任單位必須推動落實安全管護責任,「聘用專職文物保護員看管,其中經濟價值高、被盜風險大的文物點要嘗試聘請保安公司承擔管護任務。」

馬玉萍指出,一直以來,只要有涉及文物安全的事件發生,文物部門就會成為眾矢之的,成為民眾聲討的目標,但民眾不知道的是,其實有很多不可移動文物並不屬於文物部門直接管理,「其中有宗教部門管理的,有旅遊部門管理的,有城建部門管理的……文物部門只能發揮監管作用。」

報導指出,甘肅文物的安全形況近年還算穩定,但由於文物分布點多線長,自然條件嚴酷,文物安全工作基礎薄弱、任務繁重,違法情況屢禁不止,盜掘、盜挖的案件也時有發生。此外,文物的安全責任體系不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也不完善,執法督察力量又薄弱,已經造成很大問題。

甘肅官方推出《甘肅省文物安全管理辦法》後,對地方政府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文物安全管理單位的責任登進行了劃分,也對各類責任主體應履行的具體職責進行了細化。同時明確了文物安全事故案件報告、調查督辦、責任追究及文物違法犯罪行為舉報監督等要求。

馬玉萍提到,管理辦法推出以後,對於依法加強文物的保護管理,推動甘肅文物安全管理科學化、規範化、精細畫具有重要意義。

古代絲綢之路有四分之一長度都在甘肅境內,也是古代中西文明交流的重要通道,2013年初,當局在甘肅規劃了「華夏文明傳承創新區」,期望能挖掘出悠久厚重的歷史文化資源、豐富多彩的自然人文資源,加大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力度,發展繁榮的文化事業。

▼甘肅張掖市高台縣境內的駱駝城遺址。

▲甘肅七成不可移動文物“無人管” 官方立法屬地追責。(圖/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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