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隊狼教練遭判有罪,聲請釋憲遭大法官不受理。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儀隊協會」前理事長的雷曜任,利用擔任高中儀隊教練與理事長身分,對三名女學生性侵、猥褻多次。一審無罪,二審改認定雷男有罪,逆轉改判刑1年半,最高法院去年11月駁回上訴定讞。雷男二審遭逆轉有罪後,仍不死心,竟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會議根本不受理本案,駁回聲請。
雷男2007年開始擔任台中某高中儀隊教練,指導女高中生小丹(化名),小丹2013年6月畢業後回協會擔任義工,雷男卻隱瞞已婚身分,與小丹交往,同年7月即撫摸小丹下體猥褻得逞。隔天更直接性侵,到了8月又發生兩次性關係。小丹因情侶關係,甘心獻上身體,之後驚覺雷男已婚,9月間黯然分手,離開協會,並提出刑事告訴。
而除小丹外,另有2名女學生也向檢方供稱,遭到雷男強行肛交、手伸進內褲猥褻,其中1人還跟他發生超過20次性關係。雷男全盤否認,還北上對媒體喊冤,指稱向造謠者提告。即便如此,檢方仍對他性侵部分提起公訴。
案件進入法院程序,一審法院以查無實證為由,全數判決無罪。案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小丹第一次與雷男發生關係後,情緒崩潰,曾向同學哭訴,另外醫院也證明小芳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可見並非出於自願。因此二審認定雷男利用理事長的權勢,對小芳犯下一次猥褻、一次性侵犯行,分別論處有期徒刑6月與1年。
雷男遭逆轉判有罪,仍不死心,除了上訴第三審外,去年7月間還聲請釋憲。雷男主張,利用權勢猥褻罪部分應該要一併上訴三審,並要求當庭詰問台中高分院請求鑑定之醫師。
釋憲聲請案由3名大法官組成的審查小組進行審查,最後認為,本案提出聲請時未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中規定的「確定終局裁判」要件;另外他也沒有具體指摘法院駁回他請求當庭詰問鑑定醫師的規定,法令到底有何違憲之處?因此大法官會議決議不受理本案,駁回他的聲請。
▼儀隊教練雷曜任。(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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