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全球怒抓酒駕慣犯 看到「螢光車牌」快閃邊

2018年02月17日 10:52

▲ 修正草案已於去年初審通過,立法院3月開議力拚三讀通過。(示意圖/記者林世文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酒駕案件頻傳,帶走數百條無辜性命。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去年12月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一案達成共識,5年內三度酒駕或拒絕酒測者,必須懸掛特殊識別牌照(如螢光車牌)供人辨識。放眼海外,全球各國對於酒駕案件也不例外,已利用酒精鎖、車牌辨識等方式打擊酒駕慣犯。

根據修正草案條文指出,拒絕酒測、攔檢罰緩將從9萬元提高至18萬元,可按次累加;5年內酒駕、拒測2次以上的累犯,或致人重傷、死亡者,將被沒入車輛;5年內三度酒駕者,須懸掛特殊識別牌照(如螢光車牌),未依規定懸掛者可處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酒駕,酒測。(圖/翻攝自pixabay)

▲ 春節為酒駕高峰期,許多人會選擇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回家。不過,目前各國只有日本立法管理代駕業者。(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另外,酒駕乘客採連坐罰,可處6千元至1萬2千元罰鍰,但若舉證善盡勸導義務或不知情者、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者、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者及汽車運輸業乘客免罰。

至於酒駕吊銷、吊扣駕照但卻持續無照駕駛者,未來將加重罰鍰,從現行6千至1萬2千元,提高至9千至1萬8千元,並當場禁止駕駛,而大型車職業駕駛人最高可罰12萬元。

召委鄭寶清表示,修法目的是為了「酒駕零容忍」,不能再讓人有僥倖心理,而本案已完成初審及協商程序,但新會期開始之後,會先排除有疑慮的條文,其他條文可盡速交付三讀。

▲近年來取締酒駕相關統計。(圖/交通部提供)

放眼海外,許多國家也利用其他方式打擊酒駕,包括酒精鎖、車牌辨識以及心理測試等。其中「酒精鎖」已在美國、加拿大、英國、挪威等國使用,是安裝在車內的安全裝置,駕駛必須先呼氣測試「合格」才能發動引擎,且裝置會不定時要求駕駛人再度呼氣進行測試,若不理會此要求,裝置變化發出警告、甚至熄火。

至於美國酒駕累犯者,必須於車牌加註英文字母「Z」,不但對酒駕累犯者產生嚇阻作用、提醒其他用路人多加注意,也讓取締人員可以加強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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