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剃光頭還逼磕頭。(圖/翻攝照片,下同)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28歲的王姓男子在龍潭區和中壢區開設零食雜貨店,去年(2017年)7月間雇用一名33歲的單親媽媽,願意照顧對方5歲女兒,他卻拿牙刷刷女童下體、剃髮逼喝尿等惡劣行徑,甚至在女童母親懷疑時說,「是妳女兒不乖!」同年11月遭桃園地檢署起訴,建請法院重判20年徒刑,而他的羈押期即將在2月1日期滿,法官考量他有再犯串供之虞,因此裁定再延押2個月,等於得在看守所度過新年。
桃園地檢署的起訴書指出,王姓男子在雇用該名單親媽媽後,並以願意24小時照顧該女童為由讓2人合住,卻涉嫌在2017年7月8日起至8月27日止,趁女童母親工作時,每日1次命女童為其口交,再以沐浴海綿暗藏牙刷,插入及強刷對方下體,甚至徒手或以手機充電線毆打,還命女童不准穿衣服,裸身以狗趴方式貼於地板,不准睡覺,甚至拿剪刀剪去女童頭髮。
▼隔壁店家發現女童異狀報警。
王姓男子甚至命令女童磕頭、逼喝尿,又以女童媽媽行為不當為由,打女童巴掌和大腿等行為,女童母親曾懷疑雇主虐待女兒,但他卻說,「是妳女兒不乖,不要相信妳女兒的話。」連將頭髮剃光都說是因為有頭蝨,直到8月28日,隔壁商店的老闆娘發現女童雙眼、臉部受傷瘀血,關心帶回詢問時,他卻想強行將人帶離開,老闆娘說要報警,他才趕緊開車離開。
王男被檢警拘提到案後只坦承部分犯行,還被查出曾獲得「桃青領袖傑出獎」,檢方認為他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傷害、凌虐幼童等罪嫌起訴,建請法院重判20年徒刑,而女童由員警陪同驗傷時,醫生拿長約15公分的棉棒採集肛門分泌物、及用「鴨嘴造型」工具採集陰部DNA,甚至抽血檢查都感覺不到痛,過程嘻嘻哈哈,讓小兒科醫生都感到心痛,不知女童曾經受過多大痛苦。
其實整起事件一開始處理並不順利,曾有鄰居發現異狀通報113,但當時女童並沒有明顯外傷,又因為太害怕謊稱自己過很好,一直到第3次通報時,她的雙眼已經被打到瘀青,才願意說出實情。由於王姓子的羈押期即將在2月1日屆滿,他仍只願意承認自己有剃光女童頭髮等部分犯行,法官考量他有再犯可能, 因此裁定再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和通信,要在看守所度過農曆新年。
▼王姓男子遭到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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