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der是知名交友軟體,很多人用來找伴侶。(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錢玉紘/綜合報導
知名交友軟體Tinder可以免費提供使用者與網路上的人配對,也提供付費的「Tinder Plus」,可以享有更多功能,但是這項服務在美國卻被指控有歧視嫌疑,若超過30歲的人想要購買「Tinder Plus」,要付比年輕人更多的錢。最後法官判定這個差距的確是歧視,要求該公司修收費標準。
打開Tinder後,畫面上會跳出符合條件的人,使用者可以選擇滑右邊「喜歡」,或是滑左邊不喜歡,兩人互相滑「喜歡」之後才配對成功,開始聊天。購買了「Tinder Plus」的使用者可以滑到不同地點的陌生人,或是隱藏某些個人檔案,例如年齡或是所在位置,還可以收回先前滑的人,在特定區域成為最先跳出來的人,遮蔽廣告,以及有更多的「Super like」可以滑(能無條件開始跟對方聊天,免費版限定一天一次)。
但是,如果30歲以上的用戶想要購買「Tinder Plus」的話,需要戶19.99美元(約台幣582元),30歲以下只需要花9.99美元(約台幣291元)。這個功能被加州洛杉磯郡的法庭認為是年齡歧視,並且違反了加州的「平等公民權利法」(Unruh Civil Rights Act),要求Tinder取消這個差別,法官海伯格(William Highberger)提到,Tinder的收費標準是歧視30歲以上的用戶,Tinder則回應,因為年輕用戶的預算有限,需要低價吸引他們購買。
但法官認為,不論該公司的市場調查怎麼顯示,整體來說,年輕族群跟30歲以上的族群比起來,並不是所有人都是用低價吸引的模式,相對地,有些年紀比較大的消費者也會有預算考量,因此要求Tinder取消這個價差,大部分的使用者都贊成法院的這個決定。
日前比利時名男博塔(Anthony Botta)就透過Tinder Plus的挑選地點功能,來選擇不同的城市,如果找到願意收留他過夜的女生,他就會到那裡旅遊,兩個月內去了比利時、荷蘭、德國、奧地利、匈牙利、波蘭、斯洛伐克與捷克等國。但是也不是每一次都這麼順利,也是會有找不到地方住的時候,只能發通知給每個人,希望有人能收留他一晚。
▼加州法官判定Tinder的收費標準是年齡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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