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潑汽油燒女友,二審賠償後獲判緩刑。此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萬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分手,2015年9月間到女友家談判,要脅殺害女友逼她下跪道歉。女友不從,萬男竟朝女友腿部潑灑汽油並點燃,女友送醫後撿回一命,但雙腿都被嚴重燒傷。法院審理時,萬男當庭嗆「她下跪就不會這樣」。一審判刑4年6月與3月,案經上訴,二審高院審理時,萬男認罪並賠償380萬,二審改判1年10月與6月,並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5年9月間,兩人因分手問題多次爭執,萬男19日深夜近11點時,先到加油站購買汽油,而後帶著汽油、水果刀,到女友住處電梯口等待,在女友返家時,高舉裝滿汽油的寶特瓶,挾持她到頂樓,朝地上潑灑汽油引燃,恫稱:「妳不要以為我在開玩笑、以為我不敢點火。」要求女友乖乖聽話,威脅若不從便要殺害她、潛入她家製造電線走火引發火災,並將屍體丟入焚燒,但女友不回應,只說要返家。
萬男見恫嚇無效,拿出水果刀抵住女友頸部,恫稱:「沒有談完不准走。」女友嚇得留在原地,萬男收起水果刀,走到圍牆邊假裝跳樓,威脅女友不得離去,這時女友的母親打電話來,萬男不滿女友接聽電話,竟將汽油朝女友左大腿潑灑,並拿出打火機與衛生紙,作勢引燃,要求女友下跪道歉。女友嚇得照做,並藉機撥打電話求救,而後起身逃跑。萬男心急之下,竟點燃衛生紙後朝女友丟擲,女友下半身隨即變成一團火球,暗夜中痛苦尖叫哀號。
萬男隨即帶女友下樓,搭乘計程車送醫,女友雖保住一命,但雙腿多處燒傷,全天候穿壓力衣,不能久站,無法站著工作,搭車也不方便,夏天不能排汗,疤痕經常刺痛,連短褲都沒法穿。萬男被依照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
一審審理時,萬男否認犯罪,還在庭上嗆說「如果她有跪下,就不會變成這樣了!」一審法院依照重傷害未遂等罪,將他判刑4年6月與3月,3月部分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二審高院審理時,萬男改當庭認罪,並賠償380萬元,與女友達成和解。高院因此改依照重傷未遂、侵入住宅、強制等罪,將萬男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與6月,6月部分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宣告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重傷未遂的部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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