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搭訕換LINE!男過夜硬上脅:不要掙扎要去了 女嚇不敢動

▲▼性侵,上床,嘿咻,做愛,性愛,睡覺,昏迷.下藥,昏睡。(圖/翻攝pixabay)

▲女子熟睡時,嫌遭控趁機爬上床。(圖/翻攝pixabay,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廖姓男子前年在西門町搭訕一名女子,最後不斷傳LINE聊天,並數度表示想到女方住處過夜,廖男多次被拒絕後,竟然謊稱肚子痛要到女子家上廁所並過夜,最後趁清晨女子熟睡時硬上,期間女數度反抗,廖男還恐嚇「不要掙扎,我快要射了」,女子因此不敢動。台北地院批廖嫌無反省,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4年。

根據自由報導,廖男前年5月在西門町搭訕受害女,兩人交換LINE後,廖男不斷表達想到對方租屋處過夜,女子為了不讓廖男進門,要求廖載她出遊。

不過返回住處後,廖男表示自己肚子痛想進門上廁所,後來又說好累頭痛,要求留下來住一晚。女子最後拗不過廖男苦求,答應讓廖睡地板。

▲▼性侵,上床,嘿咻,做愛,性愛。(圖/翻攝pixabay)

不過,廖嫌清晨看女子熟睡,趁機偷吻還抓胸,讓女嚇到驚醒,又不斷反抗,廖男趁機硬上,並恐嚇,「不要掙扎,我快要射了」,女方怕對方在內射,不敢掙扎,後來發現廖男沒有停止,趕緊反抗,廖才停止,3日後女子報案並對廖男提告。

▲▼性侵,上床,嘿咻,做愛,性愛,睡覺,昏迷.下藥,昏睡。(圖/翻攝pixabay)

廖男向法官表示,兩人是合意性交,自己只有用手插入到女方高潮,對方沒有反抗還呻吟不斷。但合議庭勘驗雙方LINE對話紀錄發現,廖男在事發當日上午7點30分,傳訊給小婷,「SORRY!我是真的很喜歡妳,對不起衝動了」。

女子3天後傳訊質問廖男,「怎麼可以強姦我」、「我從頭到尾都強力反抗,你還是對我做了」,廖男回「我不是故意的」、「真的太喜歡妳了」,並傳道歉貼圖。法官痛批廖男態度沒有反省的意思,因此判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上床,女友,性侵,嘿咻,做愛。(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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