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男將妻子傳的簡訊當證物,訴求離婚,圖非當事人。(圖/翻攝自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葉姓餐廳老闆和王姓妻子感情不睦,因此共同簽屬離婚協議書,但他在婚後,卻被對方怒告重婚罪,直到前年才獲不起訴;葉也因此提起離婚訴訟,並拿出王女傳的簡訊「我會告訴所有人我們為什麼離婚!因為我不給你插屁O」證明。台北地院認為,葉男應負較大責任,因此判他敗訴,無權請求離婚。
判決書指出,葉男表示,王女和他在1997年結婚,兩人在家中同住時,婆媳、妯娌紛爭不斷,妻子便在1999年搬回娘家1年,2004年還拿離婚協議書給他簽;另外,王女2006年到上海工作,雙方已分居超過11年,夫妻有名無實,他因此也在臉書上標記「喪偶」。
▲王女傳訊怒嗆「我不給你插屁O」就是離婚原因,圖非當事人。(圖/視覺中國)
葉男拿出王女傳的訊息,「你說我打你媽打你姐,你不知道只有你們家的人才愛動手打人嗎?就你會說話?我會告訴所有人我們為什麼離婚,因為我不給你插屁O,然后(後)再找以前給你插屁O的女人來作證,然后(後)告訴所有人,這就是我們離婚的真正原因」以及在王女在臉書動態留言「單身女子享受生活多開心呀」等為證,認為王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因此訴求離婚。
王女表示,她2004年一時氣憤下才拿離婚協議書給葉男簽,對方只回「不要鬧了」,當下並未簽字,且同年6月對方還在餐廳幫她準備3層大蛋糕慶生,同年8月帶她到上海置產、同年9月到加拿大旅遊並慶祝結婚紀念日。
▲葉男在臉書標記「喪偶」自嘲,圖非當事人。(圖/翻攝自pakutaso)
王女指出,她2008年看到葉手機內小三的照片後痛罵對方,葉男當下也道歉並保證不再犯,因此雙方婚姻關係還有持續;此外,留言「單身女子」這些文章真真假假,並不能代表什麼,她舉例葉動態標記「喪偶」,難道她真的過世了嗎?她也因此主張,婚姻會破裂都是葉男外遇、重婚造成,因此無權訴求離婚。
法官表示,王女在臉書留言「單身」、傳訊說「離婚原因」,雖有造成婚姻破裂的因素,但葉男也標記「喪偶」及重婚,雙方皆有責任歸屬;另外,王女並非不願意離婚,是希望跟葉男談妥離婚條件,保障婚後生活,因此駁回葉男的離婚訴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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