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落網時稱以8萬代價幫忙運毒。(圖/資料照/記者柳名耕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香港籍的李姓女子2017年6月間,被桃園機場航警攔截攜帶8公斤的第一級毒品古柯鹼入台,市值約8000萬新台幣,當時坦承因為失業幫忙運毒,遭移送偵辦,但桃園地院審理時,她卻改口稱,是幫一名張姓友人帶木雕,朋友保證「不會讓她運毒」,法官因此相信她的說法,不處罰過失犯,因此判決無罪。
該名27歲的李姓女子2017年6月28日下午16點30分從巴西飛到杜拜轉機,接著搭乘阿聯酋航空抵達台灣,航警事前早已經掌握線報,因此在通關時將人攔下,在行李箱內發現3塊以黑色塑膠袋綑綁的古柯鹼,總重達8.05公斤,市值約800多萬,她落網後先是供稱,「不知道為什麼行李箱有古柯鹼。」得知被鎖定後才坦承犯案。
李女向警方說,「已經失業3個多月沒錢花用,才以港幣2萬元(8萬元新台幣)的代價幫忙走私毒品。」因此被移送起訴,但桃園地院審理時,她卻改口說,是一名張姓友人開出可以免費到巴西旅遊、「帶木雕」返台會給8萬元,因此答應到巴西帶貨,「當時有一直問我朋友是不是毒品,千萬不能運毒,對方向我保證『不會陷害朋友。』」
▼李女行李箱藏古柯鹼。
檢方則說,李女和張男已經一年多沒有連絡,2017年巧遇之後,對方就請她運送木雕,依照常理應該不是能夠信賴的朋友,而且李女也知道張男的手下之前才因運毒被捕,而且如果只是運木雕,為何張男不自己去?而且李女離開巴西前,張男還拍下她行李箱照片,傳訊息說「貨已經出門」,加上李女行李箱內有貼身衣物,卻都沒有木雕很可疑。
不過桃園地院認為,李姓女子有預見行李箱內可能會夾藏毒品,但是「確信朋友不會讓她運毒」,根據對話紀錄,2人也有一定交情,且張男的確保證不會陷害,她相信張男,才沒有打開行李檢查,法官認為,李女有可能只是遭到利用運毒,不具未必故意,不處罰過失犯,基於無罪推定,因此判決無罪。
此判決結果讓檢方難以接受,認為法官違背了經驗法則以及論理法則,將會提起上訴,不讓台灣成為全球運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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