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五股區一名25歲的羅姓女子,25日凌晨2時許酒後開車,在五股芳洲八路136號旁的停車格時起步,不慎撞上前方停車格內的黑色轎車,強力衝勢讓黑色轎車又往前撞上前方的白色轎車,警方獲報趕抵對羅女施以酒測,酒測值達0.93毫克,全案依照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酒駕自撞的羅女酒測值達0.93毫克。(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警方調查,當時羅女醉醺醺的上車起步後,才行駛約5公尺整台車就失控,撞上路旁停放的轎車,共造成2車受損,員警到場要求羅女酒測,羅女當時渾身酒氣,連站都站不大穩斥責員警:「我知道你們執行公務,你們給我喝個水很困難嗎?」表示自己只是口渴想喝水,喝完後就乖乖配合酒測。
等到羅女吹氣酒測後,酒測值達0.93毫克,已經嚴重超標涉犯公共危險罪嫌,員警立即宣讀羅女權利,其中一項包含「可選任辯護人」,羅女似乎也是不耐煩了,雙手高舉表示「沒有辯護人,我們去警察局,沒有疑義,走我們來去警察局!」全案訊後依照公共罪嫌將羅女移送,相關車損將連繫受害車主對羅女求償。
▼羅女起步後撞上路邊停放的黑色轎車,黑色轎車又往前撞上前方另輛轎車(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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