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夫妻到台南地方法院打離婚官司,莽夫竟駕車撞死妻子和律師。(圖/翻攝畫面)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地院去年7月發生男子洪當興駕車撞死妻子李怡慧、律師黃政雄案,洪男去年被台南地檢署起訴求處死刑,台南地院26日下午5點判決洪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洪男與妻子正在打離婚官司,2人生有一對兒女,分居後洪將子女交由在洪彰化老家的父母照料,妻子則回桃園娘家。洪、李2人去年7月17日下午2時20分到台南地院家事法庭召開離婚協議,李女由律師黃政雄陪同出庭協議。
▲洪當興犯案時開的紅色小貨車。(圖/記者林悅攝)
下午3時30分左右協議結束,李、黃2人沿著法院西側的連通道,由北往南要到律師停車處時,洪男開著紅色廂型車,從北向南加速行進,從後方撞擊黃、李2人,其中黃男當場死亡,李女送成大醫院急救,後來也宣告不治。
洪嫌當場被台南市警四分局警方以現行犯逮捕,警訊中洪嫌供稱不滿黃姓律師在調解過程氣焰高漲,步出法院又見他跟妻子高談闊論,一時氣憤,加上想起與妻子種種不合,才想要開車上前「嚇嚇他們」,沒想到「方向盤太偏」撞上2人,看到2人倒地受傷他也有緊急報案。
洪男與2名被害人都是62年次,由於在法院外駕車故意衝撞致人於死實在罕見,台南地檢署經1個多月偵查,依照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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