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13年不嘿咻,人妻崩潰求離婚。(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林姓人妻指控老公婚後13年來長期對她相當冷淡,也刻意不行房,關係如同「室友」,幾乎快發瘋,希望法官判離婚!一審法官以性慾因人而異,判林女敗訴,但二審逆轉,認為婚姻無從勉強維繫,改判離婚。
林女主張屢次跟擔任公職的博士丈夫表明想生小孩,但卻被各種理由拒絕,導致生兒育女的願望落空,性交次數寥寥可數,多次想要溝通,都被冷漠對待,老公還藉口工作而經常性晚歸,就算回家躺在同一張床上,還是不願碰她,雖同住一屋簷下,幾無互動、交談,僅以電子郵件和通訊軟體LINE簡易聯繫,無情感之交流,他也拒絕搬進2人合買的新家,讓她快發瘋了。
林女指出,被老公忽視和冷漠對待,導致身心俱疲,每晚需服用助眠藥物才能入眠,並定期接受心理治療,蒙受極大痛苦,夫妻間互信、互諒、互愛之基礎已蕩然無存,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因此提出離婚訴訟。
林夫希望維持婚姻,否認讓老婆過無性生活,當時是因為跟岳父母同住,有無形壓力存在,但1個月仍約有3、4次性行為,只有為了照顧罹癌母親,那段期間才確實少有性行為,但在走出喪母傷痛後,已逐漸回復性生活。一審認為性慾因人而異,且林夫受「心理因素影響,導致性慾低落,仍屬依一般經驗法則可以理解之情狀」,判林女敗訴。
不過,高院認為,就客觀而言,兩人婚姻已空殼化,勉予維持,有違婚姻互信、互諒、互愛、互相扶持之真諦,徒增痛苦而已,但雙方對於婚姻破綻均有可歸責之處,責任程度相當,准許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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