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暴打性侵小三。(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已婚的吳姓男子哄騙小三,表示「要帶她到中國談投資事」,結果又藉口護照遺失無法成行,改成在台灣旅遊散心,住進摩鐵後,竟質疑對方另交男友,怒拿拖鞋打她的頭部,還要求脫光全身衣物、跪在梳妝台前接受質問,並寫下「今生今世都不會背叛他,否則不得好死」的疏文。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叛吳男應執行5年4月有期徒刑。
據判決書提到,已婚的吳男與小三交往,分分合合,更曾同居而具家庭成員關係,卻哄騙對方一起到大陸地區投資,相約碰面出發時,又謊稱機票與護照都不見了,而無法同行,改要求開車南下旅遊散心兼訪友。
結果2人投宿台南市一間汽車旅館之際,吳男不滿小三另交男友,而對他態度冷淡,基於傷害及強制犯意,持拖鞋毆打她的頭臉部,並抓住頭髮欲拖往浴室,還要求她脫光全身衣物、跪在梳妝台前接受質問,過程中稍不如意就會拳打腳踢,造成對方全身受有多處傷害,並強行命令她跪著寫疏文、債權書及委託書等。
判決書指出,寫完疏文後,吳男還恫稱「妳這種女人就是要修理,妳要再陪我三天,這過程要把我服侍得服服貼貼,不然不會放過妳」等語,藉以脅迫對方口交,最後還強制性交得逞。直到事後小三利用到百貨公司選購牛仔褲之機會,伺機逃脫報警,全案才曝光。
吳男坦承有叫小三寫下疏文、債權書及委託書,並說「打完她後,她就醒了,好幾年前她在土地公前曾簽下誓言給我,說她這輩子如違背我,或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的話,會遭天打雷劈,且血濺街頭,不得好死,所以我叫她再寫一份」。
由於吳男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近日則是駁回上訴,法官仍認原審依強制性侵判5年4月量刑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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