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男家暴不承認 9歲兒作證:爸對媽又吼又踹

▲▼家暴,家庭暴力,暴力,揍人,感情,兩性,戀愛,恐怖情人,受虐婦女,性侵(圖/記者徐文彬攝,示意圖非當事人)

▲人夫外遇又家暴,妻子心碎訴離。(圖/記者徐文彬攝,示意圖非當事人)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李姓男子和妻子結婚十多年,並生下3名子女,但他後來卻沉淪酒店、賭博,甚至外遇,遭到妻子懷疑後又暴力動粗,讓妻子心碎提出離婚訴訟,兒子也作證「爸對媽都用吼的、踹的」,因此法官也判准離婚。

據判決書,李妻指控,先生在她生下3名子女後,就開始往外跑,常常出去打牌、到酒店喝酒、很少回家,出遊都沒帶家人,還有朋友說他外遇,但始終找不到證據,對方又從前年開始對她暴力相向,把她的衣服搬出去、破壞臥室房門,甚至被踹,即便申請保護令也無法阻止,想到先生在外都對小三溫柔體貼就倍感心酸,去年初帶著兒女回娘家後就訴請離婚,並爭取3名幼子女監護權。

對此,李男堅稱自己沒有外遇,說常出門是為了應酬,妻子多疑讓她相當困擾,但虐妻,只是偶有爭執,不過法院請社工訪視,他們的9歲兒子卻說,「爸對媽說話都用吼的,還踢媽媽」,但躲到陽台講電話時,就變得很小聲,每次爸爸暴怒時,他都會跟哥哥一起躲在房間,有次媽媽被罵出去,他就跟哥哥一起哭、很害怕怕媽媽不回來。

法官最後根據李妻與男童證詞,認定李姓男子家暴成性,判准離婚,3名子女監護權歸媽媽、徐每月要付近3萬元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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