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工程師摔2公尺深大排亡 竹市府「有缺失」判國賠991萬

▲▼台中77歲的周姓老翁在撿拾福壽螺時,於水深僅到腳踝的排水溝中溺斃。(圖/記者莊智勝翻攝)

▲工程師摔落大排死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莊智勝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林姓竹科工程師2016年3月25日晚間,徒步行經在仁愛街東大排的護欄缺口處,卻不慎摔落2公尺深的大排內,造成頸椎折斷死亡,家屬因此提告,高院審理後認為,新竹市政府沒有在缺口處設置防墜護欄或是警告,因此維持一審見解,市府須賠償991餘萬元,對此市府表示不再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工程師2016年3月25日晚間,要到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觀看音樂會,再徒步經過仁愛街東大排護欄缺口處時,卻踩空摔落2公尺深、而且幾乎乾涸的大排內,由於後腦著地,造成頸椎折斷死亡,家屬因此提告並要求國賠1500萬元撫慰金。一審審理時,新竹市政府認為,該處沒有設計護欄的必要,加上林男自己也有過失,家屬賠償金額過高。

不過高院認為,該處原本有設置欄杆,避免民眾不慎跌落,但因為案發前80天,附近有民宅拆除,才導致欄杆處有缺口,新竹市政府屬於管理機關,卻沒有設計告示或是防摔裝置,管理上有缺失,因此維持一審見解,27日判賠林姓工程師家屬991萬餘元,全案還可上訴。

對此,新竹市政府表示,「尊重判決,不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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