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砍女友47刀改判刑15年 朱學恒:覺得無言嗎?我也是

▲「台大宅王」張彥文當街殺女友案,殺人罪部分今改判。(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張彥文判刑15年。(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大宅王張彥文因為不滿女友提分手拒絕復合,當街砍殺對方47刀害命,他因為覺得一審判太重上訴,二審輕判21年6個月,最高法院將殺人部分撤銷發回,認為他還有教化可能,高院1日更審宣判,仍判刑15年、褫奪公權6年,判決結果也讓「宅神」朱學恒在臉書粉專貼文,「你覺得無言嗎?我也是。」

張彥文在和女友交往期間曾施暴、強拍裸照,揚言殺害女友,回國後女友隨即分手,2014年9月間,因為不滿林女提分手,竟砍殺對方47刀致死,犯後還變態親吻屍身下體,在法庭上承認殺人,但過程沒有意識,也否認有污辱遺體,一審審理期間,還多次求死、並抄佛經、寫信懺悔,宣稱如果判死就無法賠錢,一審遭判無期徒刑,覺得判決太重再提上訴,並希望能夠做精神鑑定。

二審張彥文則被依殺人、強制性交、侮辱屍體等罪,改輕判21年6個月。當時死者林女的母親嘆氣說,「沒人脈,沒辦法」,對台灣法律感到徹底失望,「要為自己脫罪的話,在法庭上都會說他會改,就這樣了,當自己犧牲一個女兒。」

高院更審認為,張彥文分手後即預謀殺人,購買鋼刀;而犯後試圖自殺,但未成功,合議庭也認為,犯案手段兇殘,但畢竟是年輕人對感情問題處理不當,情狀不同於一般殺人案件,再加上在審理期間,曾痛哭流涕,認為他有教化可能,因此1日改判15年,還罕見的提出感情分手的教戰守則,以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

朱學恒在得知判決結果後,在臉書粉專貼文,「預謀殺人,當街砍四十七刀,刀刀見骨,只判十五年,你覺得無言嗎?我也是。」 網友也在底下紛紛留言,「平均一刀關3.72個月...」「臨時起意撞死前妻跟律師死刑,預謀一大堆才15 年?」「人家辛苦超過多年拉拔一個女兒長大,就這樣砍死她。」

▼張彥文高院更審時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台大宅王張彥文高院更審時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