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男蟲5年斬13女騙千萬 就靠一句「要娶妳當老婆」

結婚、婚禮、愛情。(圖/達志/示意圖)

▲網路男蟲哄騙13女子,得手千萬元。(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44歲蔡姓男子隱瞞自己已為人父的身分,5年內以一句「我要去你當老婆」或是以結婚為前提而交往,讓13名女子陸續投入感情並交往,再以購買金飾、佯經營茶葉行、當舖、旅館需資金週轉等理由,陸續騙走千萬,其中被騙最多的女子是失金357萬元!彰化地方法院近日依詐欺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判決書提到,蔡男僅因缺錢花用,竟透過網路愛情公寓聊天室、百度聊天室網站認識多名女子,知道對方有結婚意向後,竟隱瞞自己已為人父且已婚或離婚的事實,謊稱是以結婚為前提而交往,導致女子誤信並投入感情交往,接著利用對方誤認即將結婚,而降低對於金錢警覺心與防備心後,再假裝要購買金飾作為定情物、送友人、廠商兒子生日禮物,或因貨款帳戶遭海關凍結而需要資金,供個人生活開銷所需、支付茶葉貨款等事由,使得對方交付現金或是提供信用卡。

後來因蔡男拿到錢後就避不見面,這些女子才驚覺受騙,趕緊報案,全案才因此曝光。法院審理時,蔡男坦承有向女子借錢、使用信用卡刷卡購物、加油等等,但矢口否認詐欺,辯稱「我沒有詐騙,使用信用卡都是經過同意的,有些金飾也給對方,加油的部分也是交往期間一起使用,而借錢的理由就是做買賣茶葉週轉」。

判決書提到,被害女子年齡從38歲至50歲,都是因蔡男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且被告事業需要資金週轉、買金飾作為定情物等語,進而交付財物、信用卡使用。蔡男孩刻意隱匿同時與多人交往情形,導致被害人誤信他是將來可託付終身之人,才同意出借款項。

蔡男還向一名王姓女子表示,要結婚娶她當老婆,但父親久病厭世自殺身亡,要等百日後才能結婚,期間自稱犯了傷害罪,要給律師費8萬元及和解金60萬元,連定情戒指都要對方先出錢買,前後騙走96萬餘元。

法官認為蔡男在民國98年、100 年、102 年間,即因詐欺案件,被判刑確定,竟仍不知悔改,再以相同模式詐欺13名女子,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認定他確有不勞而獲的惡習,且欠缺正確工作觀念,顯有犯罪習慣,若僅判徒刑,顯難收警惕及教化效果,因此檢察官也聲請強制工作諭知,進而導正偏差人格及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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