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女控推拿師趁機性侵。(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22歲女子小惠(化名)指控找推拿師推拿時,被以「全身經絡調理」、「加強陰部按摩」為由,趁機性侵得逞,事後還因此懷孕,但法官審理相關事證後只能證明兩人不是情侶,但是否有強迫無從證實,也沒有其他有力證據,因此判決無罪。
據判決書,小惠指控,2015年間11、12月間因腳痛到陳姓男子經營的推拿館治療,接受包含背部、腿部、及陰部的婦科全身調理,在按摩過程中卻恣意揉胸,還建議她脫去內衣褲,穿著浴袍,後來更以「手指無法調理陰部經絡為由,須以生殖器調理」、將身體廢物代謝為由對她性侵,隔年5月又以相同調理過程再度對她性侵得逞,過了1個月經驗孕棒檢測發現懷孕,因此提告。
對此,38歲的陳姓推拿師反駁,說和小惠發生性行為是兩情相悅,女方曾在2015年間到他的推拿館工作,兩人因此產生感情,小惠也曾因為跟家人吵架搬到推拿館和他一起睡覺,確實曾發生過性關係,但從沒以治療為由性侵,且調理室沒有門扇遮蔽,只有拉簾外面的人可隨時進來。
此外,LINE對話紀錄顯示,兩人對話內容多是談論經絡調理、工作及生活瑣事,雖然小惠發現懷孕後傳「我不會放過你的,我要報警走司法途徑」、「你這個人面獸心的變態,把我搞到懷孕」、「你這個不要臉的人」,又傳「只怪我當初相信你,才被你多次性侵得逞」等語,但推拿師則回 「請你不要用性侵字眼,一切畢竟情同意和」。
▼陳女事後在LINE怒嗆陳男。(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合議庭法官認為,兩人雖然確實不是男女朋友,但現今社會男女間發生性行為並非以交往關係為前提,不能因為沒有交往就認定性侵,且女方沒有其他有力證據,僅以片面之詞無法定罪,因此判推拿師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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