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長女天天到護理之家報到,幫爸爸打理生活大小事。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75歲的劉姓老翁多年前和老婆離婚後獨居,去年7月中風癱瘓,身上插著尿管和鼻胃管,生活上大小事都需要別人幫忙,但是親朋好友都逃得遠遠的,只有出嫁的大女兒不離不棄。對此,桃園地院法官也深受感動,近日裁准劉翁長女為老父親的監護人,之後的財產處分將交給她處理。
判決書指出,劉翁中風之後,不僅大小便失禁之外,也無法言語和行動,身邊需要有人終身照顧,被送到護理之家後,親友卻一一離去,只有大女兒願意留下來照顧。劉翁長女天天報到,包括餵食、餵藥、擦澡等所有大小事都一肩扛下,甚至還說服先生一起幫忙照顧。
由於劉翁名下只有一幢數百萬元的房產,並沒有其他存款,根本無法負擔龐大的醫療費、護理安養費等開銷;對此,劉翁女兒有意出售房產作為父親的安養基金,並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希望可以幫爸爸管理財產。
法官審理後指出,劉翁長女提到,「他是我爸爸,如今他處境艱難,這是我應該做的」;此外,經由社工探訪後,確認劉翁無表達能力、生活無法自理,且親友也不願接手照顧。
法官認為,劉翁長女對老父親不離不棄,相當孝順,考量劉翁在女兒、女婿的照顧之下最安心,因此裁准劉女當老翁的監護人,日後所有的社福補助款、醫療與護理之家的支出和財產處分等將全數交由長女代管或代申請,但如遇上重大財產交易,則還需向法院聲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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