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提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 實現公職「監察全覆蓋」

▲▼兩會、全國人大、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             。(圖/翻攝自新華網)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 。(圖/翻攝自新華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4日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對於審議及表決《監察法》草案,並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人大發言人張業遂表示,目的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要進行「監察全覆蓋」。

發布會上人民日報記者提問,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是審議監察法草案,想請問發言人,制定監察法、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為了解決現實中的哪些問題,又有何重要意義?

張業遂表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是國家監督制度的頂層設計,目的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張業遂指出,國家監察委員會就是中國特色的反腐敗工作機構。國家監察委員會同中央紀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監察法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通過制定監察法,實施制度創新和組織創新,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對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構建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張業遂提到,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兩次做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去年,常委會兩次審議監察法草案,通過中國人大網徵求社會公眾意見,認真研究吸取了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建議,提請本次大會審議,確保制定好這部重要的法律。

此前《新華社》報導,提到「監察立法」、實現反腐敗國家立法有7大關鍵。文章稱,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擬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將進一步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人民日報記者 。(圖/翻攝自新華網)

▲▼兩會、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4日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             。(圖/翻攝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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