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被押送至法院受審的畫面。(圖/CFP)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韓媒報導,韓國法 院定於3月16日對前總統 朴槿惠涉嫌受賄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一審宣判。
韓國中央地方法院6日表示,為了配合審理速度,在跟檢方和律師團隊商議後,決定將原定 3月27日的宣判日期提前。 報導指出,由於朴槿惠拒絕跟律師團隊見面,她本人對面對控罪的具體立場仍不得而知。
2017年4月17日,韓國檢方對 朴槿惠提起公訴,指控朴槿惠涉 嫌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強迫企業 出資、洩露機密等18項罪名。
今年年初,檢方向朴槿惠追加3項指控,包括違反選舉法和違反國家情報機構相關法規。至此,朴槿惠累計被控21項罪名。
上個月27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朴槿惠案進行 審理,檢方當天提請法院判處朴槿惠有期徒刑30年。 朴槿惠於2017年3月31日被法院下令逮捕,同年10月13日被裁定延長關押6個月,此後一直拒絕出席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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