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男與邱男曾發生多次衝突。(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一名鄭姓國小老師和前輩邱姓老師長期不合,即便退休後也沒有放下怨恨,一次騎機車發現邱男站在自家門前,他竟上前朝人吐口水,氣得邱男提告,事後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
據判決書,鄭、邱2人在國小任教時曾多次發生衝突,因此結怨甚深,2人退休後去年3月間又在學校碰見,因此發生口角,事後雙方不歡而散,但鄭男騎機車離開學校後,又發現邱男站在自家門前,竟氣得上前吐口水,結果噴濺到對方的褲子,因此挨告。
法官審理後認為,鄭男只因小事情就怒吐口水侮辱他人,造成邱男人格貶抑,實屬不該,但念在他犯後坦承犯行,依全案情狀僅判罰5000元,可易服勞役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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