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署下公文禁養「隊犬」 丁守中嗆:快補上生命教育課

▲▼狗,流浪狗,犬。(圖/記者李毓康攝)

▲流浪狗。(圖/記者李毓康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間動保團體不斷宣傳「領養不棄養」,但政府機關卻帶頭棄養。一名嚴姓網友指出,消防隊領養的工作犬因為中央消防署一紙「各機關應禁止在辦公處所飼養家禽、家畜或寵物」的公文,即將失去寵愛牠的家,重回收容所。對此,台北市長擬參選人丁守中痛批消防署觀念嚴重倒退,怒嗆民進黨,「生命教育這一課,民進黨政府快點補一補吧。」

根據消防署公文,指「有一案」因消防機關飼養動物而衍生的擾民情況,消防署以此引據「辦公處所管理手冊」規定,要求各消防局不得在單位飼養動物。但嚴姓網友指出,原是收容犬的吉米被消防隊領養,作為看顧倉庫的工作犬。活潑親人的吉米備受消防隊寵愛,但中央消防署一紙公文下來,「讓原本早就在機關受照顧的動物,卻即將因此從全省機關刮起棄養潮」,政策明顯有欠周延。

丁守中表示,公務機關有種最被民眾詬病的陋習,就是本位主義,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政策相互矛盾,說穿了,就是缺乏理念,但求自保,推諉塞責,「消防署禁養「隊犬」決策正是如此,奇怪,政府不正在推動領養代替購買?」

「希望各單位善待流浪犬,並落實零撲殺制度,又為何會出現這麼錯誤、倒退的不合理政策?」丁守中表示,一起投訴,坐在辦公室、吹冷氣的官員們一紙公文,就要各地消防局、消防分隊豢養的隊犬、寵物銷聲匿跡,甚至可能被棄養,好大的官威啊,「生命教育這一課,民進黨政府快點補一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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