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顏姓男子與妻子為了買房後的費用分擔問題吵架,對方不僅不主動分擔家事,就連公婆邀請吃飯也不出席,夫妻倆從2013年6月就沒有性生活,最後乾脆分居各過各的,早就沒有夫妻情誼,因此決定訴請離婚。不過,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顏妻長年來都有以LINE關心或報備晚回家的原因等,可見還抱有尊重之心,反而是顏男幾乎都已讀不回,於是判他敗訴。
▲顏男指控妻子冷漠,自己卻常常已讀不回對方的訊息。(示意圖/記者嚴云岑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顏男主張,他與妻子於2012年11月結婚,隔年父母向農會分別貸款478萬和300萬元替兩人買房,原本約好等到經濟寬裕後再返還貸款,沒想到之後對方就以手頭緊迫為由,不僅要求他代墊應該共同分擔的水電、瓦斯、餐費以及房屋稅等生活開銷,最後還反過來否認借款一事,「還說房子是我爸媽自願贈與的,但那是我向爸媽借用養老金換來的,事後一直覺得很愧疚。」
更讓顏男無奈的是,妻子從買房爭議之後就開始鮮少主動分擔家事,就算長輩邀請吃飯或年節走訪都頻頻拒絕,2013年6月開始夫妻倆就沒有行房過,2015年5月演變成分居,對方連換工作都沒有告知,他覺得兩人的婚姻出現危機,還曾尋婚姻諮商協助,但情況依舊沒有改善,原本的夫妻慘淪為室友,不得已才決定訴請離婚。
▲顏男父母貸款幫他與妻子買房。(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顏妻反駁,是丈夫自願將房地的二分之一所有權贈與她,沒想到婚後對方性情大變,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還發動3次分割共有物訴訟;她2015年中秋節曾主動要求要回家與公婆團聚,卻遭拒絕,隔年過年甚至收到「今年過年妳不用回來,我也不會回妳家」的訊息,她多次希望溝通都碰壁,現在卻把婚姻失和的錯全怪在她身上,實在沒有理由。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兩人雖然為了房產爭吵,但顏妻直到2015年都還會主動傳訊息關心丈夫下班、吃飽了沒,或報備晚回家的原因等,可見仍很尊重對方;反觀顏男收到妻子的訊息幾乎都是已讀不回,又無法舉證婚姻關係冷漠可歸責於妻子,因此裁定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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