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婦未帶錢搭小黃 善警義助車資解困

▲市警六分局警員李名儒(左)、黃柏翔,了解婦人確實無能力付車資,應非故意坐霸王車,即自掏腰包付清500元車資給計程車司機,讓該名婦人十分感謝。(圖/警方提供)

▲市警六分局警員李名儒(左)、黃柏翔,了解婦人確實無能力付車資,應非故意坐霸王車,即自掏腰包付清500元車資給計程車司機,讓該名婦人十分感謝。(圖/警方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日前一名中年婦人,自台南高鐵站附近乘坐計程車至南區,因無力負擔計程車車資,遭司機質疑欲坐霸王車,載至台南市警六分局新興派出所報案,幸經該所員警詢問來龍去脈後,了解非故意坐霸王車,便自掏腰包代付車資,讓婦人免於困境。

警方說,3月6日10時許,一名黃姓計程車司機至新興派出所報案稱,其車上一名中年婦人在台南高鐵站附近攔車乘坐,表示要前往南區建平路,途中該婦人才稱身無盤纏,無法支付車資,他懷疑婦人欲坐霸王車,即載至六分局新興派出所報案。

經該所警員李名儒、黃柏翔等關心詢問,婦人始稱自己是大陸配偶,丈夫現羈押在看守所,在台無親無故,當天搭計程車至建平路是為丈夫尋求免費法律扶助,確實無能力付車資;員警了解原委,知悉婦人困境後,直覺應不是故意坐霸王車,即自掏腰包付清500元車資給計程車司機,讓該名婦人十分感謝,並稱日後一定歸還車資。

市警六分局長黃勝智表示,李等2員視民如親,主動關懷弱勢民眾並伸出援手,助人義行足堪員警表率;並表示警察工作除治安維護外,應以服務為導向,發揮同理心,對於為民服務不分大小事,尤其在民眾驚惶無助的時候給予協助與安頓,更能體現警察為民保母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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