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柳名耕/台北報導
行政院在8日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至草案,將第80條第一項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大刑案,取消30年的追訴期;這項修正草案的通過代表未來重大刑案的嫌犯只要被追到就會被判刑,而不是過追訴期被抓到就不起訴。
▲昔日劉邦友的官邸目前已被改建為桃園市刑大隊部。(圖/記者柳名耕攝)
目前台灣治安史上還有許多未偵破的刑案,像是知名的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尹清楓命案,還有較少民眾知道的林義雄命案、三棧派出所殺警案等,這些重大刑案的資料目前都被存放在刑事局鑑識科的「冷案中心」。
事實上,刑事局的組織架構內並沒有「冷案中心」,也沒有人員編制在內,單純就是鑑識科存放重大刑案的資料庫,只要刑事單位在偵破案件後,鑑識人員就會將刑案的跡證去做比對,日前警方就因此破獲文山區的「血指紋」命案。
刑事局表示,對於府院通過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他們抱持著樂觀其成的態度,但是警方面對每個案件都會報請檢察官指揮,所以不會因修法與否影響到辦案的態度。
▼劉邦友血案遲遲未破,警方還曾發出2000萬元的檢舉獎金。(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以三棧殺警案為例,事發當時執勤員警李建南無預警地被嫌犯從後背以大型土製長槍射擊,當場斃命,身上的警槍以及24發子彈全都被嫌犯拿走,在2年後,花蓮海巡隊哨兵吳正忠也被嫌犯從背面開了10槍殉職,身上的65K2步槍也被取走。
鑑識單位事後發現,殺害哨兵的手槍就是當時李建南被奪走的警槍,不過嫌犯目前仍在逃,刑法第80條第1項修正後,這些重大刑案將不會有追訴期,只要未來有相關的證據出現,刑事單位都會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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