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三溫暖無套性愛,事後才得知對方有愛滋病,氣憤提告。(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20多歲男子前年在三溫暖遇到知名男網紅,一時情不自禁,和對方進行無套性行為,不料事後卻發現對方有愛滋病,氣得依《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發生關係時,網紅並不知道自己染病,非蓄意隱瞞,因此處分不起訴。
根據檢警調查,被害男子2016年8、9月遇到知名男網紅,在三溫暖內與對方無套性愛一整夜,直到男網紅去年在臉書公布罹患愛滋病,他才驚覺曾和愛滋病患無套性行為,氣得立刻提告,還在網上PO文秀出三聯單,痛斥對方沒品。
▲台北地檢署。(圖/資料照)
受害男子在PTT發文爆卦,指這名就讀台大的男網紅明知感染愛滋病,卻仍和他在三溫暖「無套打砲」,「為了爽一時就罔顧他人健康,這樣沒品又缺德」、「當下營造出一種又意願認識交往的氛圍,後來表現出來卻不一樣」、「不管怎樣你都不該隱瞞他人自己罹患愛滋,卻又沒有事先告知就跟對方無套幹砲」。
網紅到案後,否認故意散布愛滋病,強調平時都會定期篩檢,而且案發當時顯示為陰性,直到2016年底才呈現陽性。檢方為了確認說法真實性,特地調閱網紅所有的病歷紀錄,結果發現2人發生性行為是在確診陽性前,也沒有積極證據證明網紅刻意隱瞞,因此認定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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