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才通過槍管新法 步槍協會立刻提告「違憲」

▲佛州通過槍管新法,允許部分教職員佩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佛州通過槍管新法,允許部分教職員佩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佛羅里達州上個月14日,發生奪走17條人命的重大校園槍擊案。佛州議會因此制定並通過槍械枝管制法案(案號7026),並由州長史考特(Rick Scott)9日簽署生效。不過法案才簽署不久,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RA)便以這此舉違反了18至21歲青少年的憲法保障為由,提告佛州議會違憲。

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簽署法案當天,美國步槍協會隨即上聯邦法院控告佛州政府,「我們認為這侵害了憲法第二修正案所保障,18到21歲民眾擁有槍枝的權益。」

新法的反對者也提到,史考特簽署了這項法案,彷彿他並不在乎民眾能否有享有配槍權利。槍枝維權組織Florida Carry的法律顧問埃里克(Eric Friday)表示,「我希望槍枝問題在下一次參議院競選中,能扮演重要角色。」

新的槍械枝管制法案又稱為「史東門道格拉斯高中大眾安全法案」,為了防止校園槍擊案的悲劇重演,調整了購槍年齡限制,將最低購槍年齡從18歲提高至21歲,槍枝交易必須有3天審核等待期,禁止使用讓半自動武器轉為全自動的「撞火槍托」裝置,另外也開放一定額度的校方人員配槍,同時投注更多經費在心理健康計畫上。

史考特曾指出,自己並不贊成校方人員配槍,因為教師的職責是教書,「但佛州的每個學生都應該享有安全接受教育的權利。每位家長也有權利確認自己每天送到學校的孩子能平安返家,我希望透過簽署這項跨黨派法案,能夠達成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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