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路停車擦撞骨折「38天後肺栓塞亡」 法醫解剖認車禍害的!

▲路邊停車格,路邊停車位,停車,停車場(圖/記者張一中攝)

▲溫男路邊停車和張姓騎士發生擦撞,對方38天後竟然肺栓死亡。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張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26歲的溫姓男子去年2月間開車載女友,在路邊停車時與22歲的張姓騎士發生擦撞,導致對方右腳骨折。張男被送醫治療後,竟然在38天以後因為肺栓塞不治身亡,張母認為是車禍導致悲劇發生,一狀告上法院。檢警解剖後確認,張男的死因與車禍有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將溫男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查,溫男去年2月25日晚間7點50分左右,在路邊準備停車,由於汽車一半車身斜據車道,加上沒有禮讓其他車輛,害張男撞上小客車駕駛座車門,導致右腿有挫傷、骨折等狀況,經送醫治療後,在家休養。

檢警表示,張男回家休養後,除了行動不方便之外,身體並沒有其他狀況,病情也沒有明顯惡化,不過就在同年4月4日凌晨3點40分呼吸衰竭死亡。

案件調查期間,檢警認為,溫男路邊停車時,本來就應該要禮讓其他車輛先行,且經過相驗解剖之後,得知死者是因為下肢外傷骨折及行動不良原因,造成下半身血管內血栓,並循環至肺動脈內導致,因此認定張的死與車禍有關係,將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另外,檢警還發現,溫男在車禍當下,先謊稱女友為駕駛,直到張母提出監視器畫面後,才坦承說謊。檢方審酌溫男女友犯後態度良好,裁定緩起訴1年,並在緩起訴處分確定開始的3個月,賠償張母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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