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從高職被性侵到大學,她才鼓起勇氣跟男友說。(圖/示意照/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水泥工覬覦女友的17歲女兒小美(化名),竟性侵對方長達4年,甚至趁她在幫米克斯寵物犬洗澡、要刷牙時,在浴室內逞獸慾。小美從高職被性侵到大學,她說,考量被告是家中經濟來源,自己是長女,看到單親媽媽很辛苦,所以才隱忍多年。高雄地方法院痛斥被告身為小美的長輩卻違背倫常,日前判10年徒刑。
判決指出,水泥工和小美母親曾短暫結婚一個月,婚後仍同居,在婚前就開始蹂躪小美,他叫從高二準備升高三的小美到北部幫他做工,竟趁蘇拉颱風來襲的夜晚伸出第一次狼爪。小美證稱,她的衣服遭被告脫掉,質問「你在幹什麼」,「被告跟我說,因為媽媽會幫忙賺錢,所以他想要得到我,所以才留媽媽在身邊。」她在北部遭性侵好幾次,「他沒戴保險套,射精在體外。」
根據判決,有次水泥工見小美在南部住家幫飼養的米克斯洗澡,且門未上鎖,就進入浴室反鎖,先以蓮蓬頭噴濕她全身,利用水柱力量順勢將她壓倒在地,脫光對方衣物性侵得逞。之後被告又在房間和沙發上多次霸王硬上弓。
甚至,水泥工趁讀大二的小美車禍受傷、行動不便,天天開車接她放學,並停在某停車場,在後座車震性侵。2016年某天清晨近7時,他在浴室內全身赤裸擦拭身體時,正好看見小美要走進浴室要刷牙洗臉準備上班,不顧對方已轉身離開,摀住對方嘴巴、強拉回來反鎖性侵。
▼少女在浴室、床上和沙發上多次被水泥工性侵。(圖/達志/示意圖)
小美忍無可忍,隔天離家出走,並跟男友講遭多次蹂躪,她在對方的鼓勵下,才把此事告訴媽媽。她說,「我家是單親,我是最大的小孩,我媽媽很辛苦,我也想幫她,可是我幫不了,因而才隱忍留下來。」
被告否認犯行;被告辯護人也說,本案僅有小美的片面指述,且她自稱不喜歡被告,因被告對他自己小孩與她的弟弟妹妹管教態度有差異,她覺得很不公平;又曾遭被告阻止交男朋友,她恐有挾怨報復、誣陷被告的可能。小美母親證稱,當時詢問被告此事時,他口頭承認有與女兒有發生關係,但堅稱是女兒主動找他。
法官認為,小美的創傷量表得分68分,高於創傷後壓力症切分值,且開庭時被問到過程,呈現哽咽、深呼吸、閉眼深呼吸,時而泛淚、哭泣,甚至咬下嘴唇,右手捏左手臂,若不是親身體驗,恐難能如此真誠流露。
法官痛斥被告身為小美的長輩,卻違背倫常,為逞一時私慾竟對性侵,迄今未表達歉意或達成和解;兼衡被害人在遭受性侵後,除直接影響身心發展外,更增加她對於他人的畏懼及拿捏人際關係親疏遠近困難,對她的影響難謂輕微,因此判被告10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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