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小芳在網路遊戲與顏男互稱公、婆,並發展出戀情甚至懷孕。(示意圖/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8歲的顏姓男子2015年3月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了12歲的小芳(化名),在網路上和女方互稱為「公、婆」,因此發展出真實感情,到隔年6月共發生了6次性關係。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處3年8月。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顏男和小芳在網路世界認識之後,迅速譜出戀曲,3個月後就邀女方約會,並於河濱公園的廁所和對方發生關係,之後到隔年6月間,都在同一地點和小女友又發生了5次關係。事後,小芳家長發現女兒生理期沒來、肚子隆起,經詢問後整起事件因此曝光。
法院審理期間,顏男坦承犯行,但是強調兩人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過程中女方都沒有阻止或是叫走開的情況。對此,小芳表示,第一次有阻止對方,並表達不是很想要,但還是沒有辦法抵抗;不過之後又改口稱,對方並不知道自己不想發生關係,且認為顏會改進,所以才會持續碰面。
法官認為,如果第一次性行為是違反了女方意願,在正常情況下,小芳應該要積極反抗,且絕對不會與男方再有來往,但是被害人卻剛好相反,甚至一起出遊時還會牽手、接吻,且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言有施暴、威脅;不過審酌被告明知女生未滿14歲,身心均未成熟,竟多次發生性行為致懷孕,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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