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少女揪閨蜜下海賣淫,主打雙飛吸引大批嫖客,不料卻因太招搖露餡。(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2名國中女學生不愛讀書,經常相約翹課、翹家在外鬼混。幾年前,2人缺錢花用,竟結伴上網援交,主打「一男二女」雙飛,有時興頭上還會只收500元,因此吸引大批嫖客爭相「朝聖」。不料因為太過招搖,引起警方注意,2人被約談後供出3名嫖客,3人分別被依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判刑3年6個月到4年8個月不等。
判決書指出,目前就讀桃園某高職的女學生,雖已升格當人妻,但她5年前曾和閨蜜一起下海接客,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賣淫,主打雙飛服務,吸引許多人爭相上門「吃幼齒」。直到國二那年,2人被一名陳姓毒蟲白嫖,忍不住向校園查訪的警員抱怨,警方才循線追查到許姓、陳姓、莊姓3名嫖客,將人送辦。
3人到案後大聲喊冤,直指2名少女發育早熟,不僅身高160公分,體重48、50公斤,而且打扮成熟,還會抽菸、化妝,言行舉止相當世故,根本無法從外觀發現她們年僅13歲。此外,3人辯護律師都堅稱當事人只有請姐妹花幫忙手淫,沒有其他性行為,懇請法官能改以猥褻等罪從輕論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2名國中妹聽完3人說詞不以為然,表示陳姓嫖客當時曾嫌2人「太乾,插不進去!」但分明是對方性無能又硬不起來,才會弄了快15分鐘還沒能成事,只能改用手指、下體分別插入洩慾。
至於嫖客推說不知年齡一事,2人則強調,每次接客以前都會告知還是國中生,並放話敢白嫖就會提告,對方不可能不知道她們還未成年。
由於2女指證歷歷,不僅清楚敘述每次援交地點、雙方對話、性愛過程,還出示照片,證明她們倆曾共乘同一輛計程車追趕白嫖的陳姓嫖客。法官調閱幾人對話紀錄後,認定3人不可能不知2女年齡,一審依與未滿14歲未成年人性交罪判刑。
▲桃園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Map)
檢方認為法條有誤提出上訴,辯護律師也試圖舉證已升格人妻的少女是「屬於表達防衛性高之類型,對自己不利的過程粗略帶過」會塑造委屈形象的「高風險證人」 ,但法官不採信。
最後,法官依與未滿14歲之少女發生對價性行為分別判許、陳4年8個月、4年有期徒刑,而莊姓嫖客則因少女當時喜歡他沒收錢,依與未滿14歲之女子性交罪維持一審3年6個月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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