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知名惡女房東張淑晶,2011年以房屋增貸需存款證明為由,取走昔日閨密、板橋知名盧姓眼科院長的存摺,並私下提領200萬元。女醫師起訴求償,一審判決女醫師敗訴,案經上訴,二審高院15日廢棄原判決,逆轉改判張淑晶敗訴,必須賠償女醫師200萬元。可上訴。
張淑晶屢遭房客爆料強扣押租金,又捲入違建、工安意外等等糾紛,在網路上赫赫有名。而她也因此爆發多起官司,除了與多名房客以外,包含公司員工、親哥哥,也都跟她對簿公堂。而板橋知名的盧姓眼科院長,先前與張淑晶交好,但兩人鬧翻後,衍生5、6件官司。
本案起因於女醫師在2011年2月間,打算將張淑晶名下的房屋向銀行增貸500餘萬元,張淑晶就以增貸需要提供存款證明為理由,取走女醫師的銀行存摺、印章,雙方言明辦理增貸完畢後就歸還存摺印章。但一直到了3月底,女醫師向張淑晶催討存摺印章,張淑晶推說增貸手續還沒辦完,沒有歸還。女醫師因為工作忙碌,也沒注意,最後取回存摺印章時,才發現存款短少200萬元。女醫師質問張淑晶,張淑晶答說因為先挪用資金操作股票,等賣股後再歸還。
最後張淑晶因股票套牢,無力還款,女醫師將存摺掛失止付,並對張淑晶提出民刑事訴訟。刑事部分,新北地檢署對張淑晶做出不起訴處分。至於民事部分,一審新北地院認為女醫師舉證不足,因此判決女醫師敗訴。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張淑晶在法庭上自認曾於2011年3月中,自女醫師帳戶中提領200萬元;但又在同年4月間,存入超過200萬元,這部分應該抵銷。高院認為,抵銷的部分在另案中已經先被張淑晶抵銷掉,故本案不得主張抵銷,張淑晶自認提領200萬元,必須返還。高院因此逆轉改判張淑晶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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