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毆警遭起訴 。(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11月在前立委張碩文的住家猛按門鈴,遭到住戶抱怨太吵報警處理,李卻出拳毆傷員警,被依妨害公務罪依法送辦;台北地檢署15日根據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檢方認為證據明確,李卻不認罪,依涉妨害公務及強制罪求刑8月、不得緩刑。對此,張碩文晚間回應,「請原諒因關心從小到大的朋友發生生命危險而打擾到鄰居與警察朋友」。
李婉鈺去年11月深夜先是到北市大安區正義國宅找前立委張碩文,疑似酒後情緒失控,狂按張家20分鐘門鈴,被住戶檢舉報警,還與到場員警發生肢體衝突,最後被上銬帶回偵辦,當時檢察官諭令以5萬元交保。
檢察官透過張家門口監視器、鄰居手機以及員警密錄器等畫面證據,判斷全程僅李婉鈺出拳毆打警方,員警並未動作,再加上狂按張家門鈴、要求開門騷擾張家人等行為,將李依妨害公務、強制罪起訴,求刑8月且不得緩刑。
不過,張碩文晚間聲明指出,李婉鈺當天打給他他沒接,她傳訊息時他則回「在醫院」,之後李婉鈺跑去醫院找不到人,他緩頰表示,「我不會告我從小到大的朋友,何況她是以為我吃了藥在住院,到醫院找不到又跑到我家關心,吵到鄰居是不對,因為急而與警察拉扯更不對,但就是因為怕朋友發生危險。請原諒因關心從小到大的朋友發生生命危險而打擾到鄰居與警察朋友。」
張碩文聲明全文:
我講實話,有人斷章取義
李婉鈺當天打給我,我沒接,她傳給我,我回:在醫院,我在林口長庚醫院,她認為我在中山醫院,她跑去醫院找不到我,她又傳在哪個醫院,我回:看電視。(因為宋主席母親往生,我在助念室,不方便講話,我認為她只要回家看電視就會知道)
我也沒說她找我喝酒(我通常朋友找我出去喝酒,我不出去,我會說我吃藥),不知什麼原因被斷章取義還⋯,這樣不好!
這種案件每日都在發生,通常檢查官會說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減少訟源,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吧。
我說我不會告我從小到大的朋友,何況她是以為我吃了藥在住院,到醫院找不到又跑到我家關心,吵到鄰居是不對,因為急而與警察拉扯更不對,但就是因為怕朋友發生危險。請原諒因關心從小到大的朋友發生生命危險而打擾到鄰居與警察朋友。
這案件是不是浪費司法資源是不是增加訟源。
▼前立委張碩文。(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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