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婦人2010年懷孕卻被要求墮胎,5年後才發現老公私生子5歲了。(示意圖/取自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婦人和陳姓商人老公婚後好不容易懷孕,卻被對方要求拿掉小孩,一直不知道原因為何,直到2015年出國前,借用丈夫舊手機才發現,先生在外面與陳姓小三共築愛巢,而且還生有一名兒子已經5歲了,隔年10月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000萬。對此,新竹地院判陳男與陳女須賠何女60萬。
何女指控,老公從2009年起至2015年9月多次與陳女發關係,甚至還在2011年9月生下一子,卻從頭到尾不知情,雖然早在2009年就懷疑不對勁,但是一直沒有發現證據,直到2015年準備出國前,在先生的舊手機中LINE中,發現兩人曖昧的私訊與私生子的照片。
真相大白之後,讓何女感到更可惡的是,2010年間曾經懷孕,但當時老公一直堅持要墮胎,一直搞不清楚原因,直到發現了男方外遇證據才明白,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痛苦;在刑事部分提告通姦,雖然一審依通姦罪判處陳男與陳女各3個月有期徒刑,但二審卻因為何女超過6個月告訴期才提告而逆轉,改判公訴不受理,因此改以民事求償方向,向兩人連帶求償1000萬。
法官認為,陳男偷情為事實,不過審酌何女名下財產2000多萬,陳男則是經商,陳性小三則是室內設計師,由於三人經濟能力都差不多,僅判外遇2人須賠償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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