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國台辦日前推出「惠台31條」政策吸引台灣人才,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鐘志剛宣佈,將全面啟動「台商台胞服務年」活動,針對台商台胞在閩投資興業、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制定發布4大類共21條措施。
根據中新社報導,其中涉及提供政策集成服務的措施有8條,包括加大惠台政策的宣傳力度,涉及為台企轉型升級服務的措施共7條,涉及展開專案跟進服務的措施有4條,落實居民同等待遇的措施有2條。
鐘志剛指出,今年是福建全面啟動「台商台胞服務年」活動的第一年,在閩的台商台企、高校就讀的台生、高校就職的台灣教師、實習實訓就業創業的台灣青年、台灣專門人才、台灣科技人員、困難台胞是重點服務物件,希望針對長期以來困擾台商台胞的痛點、難點問題打通「最後一公里」,為台商台胞打造更加優良的就業生活創業環境,讓他們感到放心。
按照內容可分為政策整合服務類8項,轉型升級服務類7項、項目跟進服務類4項和落實台商台胞同等待遇類2項。
「台商台胞服務年」活動具體21條措施如下:
一、提供政策整合服務
(1)加大惠台政策在報紙、廣播、電視、網站、微信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上的宣傳力度。適時召開惠台政策解讀說明會,邀請政策牽頭部門對惠台政策進行解讀說明。
(2)省台辦牽頭組織省直相關部門每年舉辦專題涉台政策輔導培訓班,幫助台商台胞熟悉瞭解政策內容及申請流程。各設區市台辦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台工部探索委託第三方機構每年舉辦一場涉台政策輔導培訓班;設立涉台政策輔導培訓講師庫等。
(3)教育、人社等部門會同高校組織梳理在閩高校台生實習就業補助政策申報流程,向在校就讀台生多管道發佈。委託海峽人才市場等機構,組織台協會及其他社會企事業用人單位到高校舉辦台生就業專場招聘會。
(4)支持在閩高校台灣教師設立工作室,鼓勵和支持優秀全職台灣教師參加學術交流、申報科研和人才項目。
(5)落實台灣青年實習實訓就業創業政策,設立一批省級台灣青年就業創業基地、省級台灣青年實習實訓基地,實現基地全省覆蓋。
(6)建立一批台灣人才庫,協調落實相關人才支持政策。
(7)鼓勵並吸收台灣科技人員加入當地科協及其所屬學會(協會),促進學術交流和融合發展。支持台商投資區、台灣農民創業園和大型台資企業成立科協組織,服務福建創新發展。
(8)了解各地區困難台胞具體情況,協調納入政府精準扶貧體系,予以幫扶。
二、開展轉型升級服務
(9)組織動員台商台企參加「5.18」、「6.18」以及「9.8」等省內外各類展銷博覽會。
(10)全省台辦系統組織發改、經信、科技、商務、農業、國土、環保等和高校、銀行、律協等領域的單位機構開展「與台企同行N+1」系列活動,針對台商台企在轉型升級中遇到的融資難、用工難、投訴難等問題開展個性化精準幫扶服務。
(11)建立全省台協會維權工作聯絡員制度,舉辦台商台企轉型升級培訓班。
(12)鼓勵各地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政策機構將台商台企納入服務範疇。
(13)推進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台資板塊建設,支持我省優質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
(14)探索以金融機構上門服務等方式個案推進解決台灣教師工資匯回台灣、台生辦理銀行卡等生活便利問題。
(15)引導台商台企與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台灣生產力中心等兩岸智力機構開展合作,促進科技創新和轉型升級。鼓勵台資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科技中小型企業或科技小巨人等。
三、開展項目跟進服務
(16)繼續推動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台資項目,各地自行確定若干個重點台資項目進行關注。
(17)省台辦幹部對口聯繫部分特色台企,幫助協調解決台企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樹立服務台商品牌。
(18)各地每年要組織實施為台商台企辦實事項目,包括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台協會發展,並督促落實到位。
(19)跟進國台辦設立專業性產業合作園區規劃,鼓勵各地挖掘本地特色產業集聚明顯、輻射帶動效應突出的產業園區。
▲福建省對台綜合實驗區平潭島。(圖/平潭網)
四、落實台商台胞同等待遇
(20)加大工作力度,率先推動實施台商台胞實現基本「同等待遇」,落實2月28日國台辦、國家發改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21)福州、廈門、漳州、泉州、平潭以及福清、思明、湖裡、集美、海滄等台商台企比較集中、條件比較成熟的市區,要開通台胞服務熱線,開設台商台胞單一服務窗口。啟動開展全省「台商台胞服務工作示範點」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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