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洗回收瓶裝自來水賣10年!流高雄酒店燒烤店 黑心商5萬交保

▲回收舊瓶裝水賣!高雄男無良10年 小吃店、酒館都中標。(圖/食藥署提供)

▲黑心商將自來水注入回收空瓶內。(圖/食藥署提供,下同)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指出有廠商對外販售仿冒礦泉水牟利,13日會同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衛生局等單位到三民區丹楓礦泉水工廠搜查,發現李姓男子從2008年起,私接自來水裝入回收清洗過的空瓶販售,清查發現流進高雄市酒店、燒烤店等場所,已經諭令全數下架,並以5萬元交保。

▲回收舊瓶裝水賣!高雄男無良10年 小吃店、酒館都中標。(圖/食藥署提供)

高雄地檢署表示,接獲情資後,指派智慧財產、電腦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洪瑞芬、檢察官朱振飛指揮保二刑大偵三隊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13日上會指揮專案小組會同衛生局、水利局、環境保護局、國稅局及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到三民區執行搜索,當場在李姓男子住處兼工廠內查獲仿冒的丹楓礦泉水140多瓶,以及製造機具、客戶名單、瓶蓋2850個、紙箱2710個及回收空瓶2萬餘個。

▲回收舊瓶裝水賣!高雄男無良10年 小吃店、酒館都中標。(圖/食藥署提供)

檢方訊問調查後發現,李姓男子因為父親曾經是水源販售商,熟知礦泉水的流程和銷售通路,竟然從2008年開始, 私接管線竊取住處大樓公用自來水,再向一名陳姓女子向店家回收丹楓礦泉水的寶特瓶空瓶,在住處用刷子清洗空瓶後,再把自來水注入回收空瓶封蓋,以每箱12瓶(每瓶1400ml)70元不等的價格販售。

這些礦泉水多流入市區酒店、燒烤店等營業場所,高雄地檢署表示,總計販賣時間長達10年,初估不法獲利336萬多元,李姓男子和陳姓女子已經涉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違反商標法第97條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已經坦承犯行,分別諭知以5萬元、2萬元交保。

檢察官朱振飛13日也已經請高雄市衛生局人員,查扣礦泉水產品檢驗,並請保二總隊清查下游廠商,並逐一下架、查扣不法商品完畢。

▼衛生局表示,民眾可從瓶蓋辨別,乳白色蓋子(圖左)為假的,右邊半透明的蓋子則是真品。

▲回收舊瓶裝水賣!高雄男無良10年 小吃店、酒館都中標。(圖/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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