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塞爾當局準備對Google、臉書、蘋果等科技大亨,在歐盟境內的營收課徵營業稅(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據英國《金融時報》報導,布魯塞爾當局準備對Google、臉書、蘋果等科技大亨,在歐盟境內的營收課徵營業稅,可能稅率為3%,估計一年約可徵得50億歐元的稅收。
報導指出,歐盟週三發布的提案草稿內容顯示,將對美國科技公司課徵數位稅,屆時,這些科技大老每年須多繳給歐盟約50億歐元,歐盟執委會將針對3種數位營收課稅,包括線上廣告、線上服務訂閱及線上數據銷售,稅率約在1%至5%不等。
立法後凡是Google和臉書的廣告營收、蘋果和Spotify串流音樂向用戶和訂戶收的費用,到科技公司把資料賣給第三方的收益,都將被列為課稅項目。 若以5%稅率估算,這項數位稅每年能為歐盟創造78億歐元的稅收。但歐盟官員透露,稅收可能落在3%,估計每年也能帶來50億歐元稅收。
▲ 立法後凡是Google和臉書的廣告營收、蘋果和Spotify串流音樂向用戶和訂戶收的費用,都會被課稅。(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提案草稿指出,全球年營收超過7.5億歐元且歐盟含稅營收5000萬歐元以上的跨國科技公司,都將被列為課徵對象,以及在歐盟單一會員國擁有10萬名以上用戶的數位公司也將列為課徵對象,因為這類公司在歐盟擁有「強大市場地位」,能利用網路及大數據大賺科技財。
此稅可能惹惱那些長期抱怨在歐洲受到不平等待遇的美國科技公司,但歐盟執委會也於提案中說,跨國數位公司在歐盟負擔9.5%稅率,遠低於傳統企業負擔的23.3%,希望藉此來彌補這塊稅收漏洞。歐盟中,除了布魯塞爾當局採取行動外,英國政府本週也暗示可能對科技公司課稅,法國則在去年9月提出對科技公司營徵收平衡稅(Equalisation tax)的想法。
然而,這項法案也引起歐盟境內稅率較低的成員國抗議,例如愛爾蘭和盧森堡,根據現行法規,執委會這項提案仍須獲得歐盟28個成員國全體通過,方可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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