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珠明知同事已成人夫,卻多次發生性關係。(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小三阿珠熱戀陳姓人夫,還故意打給元配小麗(皆為化名)嗆「我與妳老公從婚前交往至婚後」,後來大老婆也發現老公手機有2人的性愛照,挨告後雖然她辯稱是在婚前發生關係,但人夫承認是婚後,因此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阿珠是陳男的同事間好友,在男方102年3月結婚時也有出席婚宴,但她卻在105年初和陳男發生4次性關係,地點包括摩鐵和車上,更在同年4月3日,打電話「小麗」,坦承從婚前就交往一到婚後也沒有結束感情,而陳男也向他坦承有這件事。
小麗後來在同年7月發現丈夫手機有兩人的性愛照,因此以此為據提告,但阿珠否認犯行,說影片是在陳男婚前拍的,而且過去只是「不帶感情的打砲」,婚後也就收斂沒有再做。
由於證據顯示,阿珠寫給陳男的書信,總以「Dear、親愛的」稱呼,也曾表態看到朋友求婚相當感動,無奈她無法跟男方幸福,很愛對方,希望下輩子可以真的結婚,光明正大在一起,是陳男的「唯一」。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珠確實和人夫有著超越一般友人情誼關係,也在婚後發生婚外情,亦有影片為證,因此不採信其說詞,認定妨礙婚姻屬實,依妨害家庭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讀者迴響